PatentHK
索引 · Index
學習
資源
關於

本站僅供教育用途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實際申請請諮詢註冊專利代理人。

香港法例第 514 章

《專利條例》(Cap. 514)

《專利條例》是香港專利制度的母法,規範標準專利(再註冊/原授)及短期專利的申請、授權、有效期、 侵權與救濟。以下直接嵌入「電子版香港法例」官方頁面,方便對照原文。

條例結構速覽

第 I 部
導言

釋義、適用範圍及一般條文。

第 II 部
標準專利

由指定專利申請延伸至香港的再註冊路徑(標準專利 R)。

第 IIA 部
原授標準專利

2019 年起新增 ─ 可直接向 IPD 提交實質審查的標準專利 O。

第 III 部
短期專利

8 年期短期專利的申請、登記及維持。

第 IV 部
侵權與救濟

專利權範圍、侵權訴訟、損害賠償及禁制令。

第 V 部
雜項條文

更正、放棄、撤銷、上訴及訟費等。

線上閱讀電子版法例

於新分頁開啟

電子版香港法例(elegislation.gov.hk)基於安全政策 (X-Frame-Options) 不允許在其他網站以 iframe 嵌入,因此無法在此頁直接顯示原文。 請使用以下連結於新分頁開啟官方版本。

《專利條例》(Cap. 514) 全文

於電子版香港法例官方網站閱讀完整條文(繁體中文/English)。

前往 elegislation.gov.hk

資料來源:電子版香港法例(elegislation.gov.hk)。條文以官方正本為準,本平台只供教育參考。